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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扶贫挖掘机学校

叉车培训 防火防爆

来源:渭南扶贫挖掘机学校 发布时间:2019/1/18 9:34:44

机动车辆在驾驶操作和维修过程中,由于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、缺乏相应的防火防爆知识及设备故障等原因,存在发生机动车辆的燃料和电气设备着火的可能性。因此要求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掌握防火防爆的基本知识,遵守防火规章制度,避免发生机动车辆的火灾和爆炸事故。

燃烧俗称着火,它是一种放热发光的激烈氧化反应。灼热的刚才虽然放热发光,但只有放热发光而没有氧化反应不能成为燃烧,放热或不发光的氧化反应,如金属的氧化生锈等,尽管在氧化反应时也是放热的,同时又很快散失掉,因而没有发光现象,也不能称其为燃烧。

燃烧必须在可燃物质、助燃物质和着火源这3个基本条件的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,即燃烧的条件是可燃物质和助燃物质共同存在的,构成一个燃烧系统,同时要有导致着火火源。

可燃物质

凡能与氧和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,均称为可燃物质,可燃物质按其存在的状态可分为固态、液态和气态可燃物三类;按其组成的不同可分为无机和有机可燃物两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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